1、先要确定你们和公司之间是否有劳动关系。你说你为实习,但你们之间是否有劳动协议呢,如果没有一般不能适用劳动法。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要适用劳动法,就要确认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律对这种情况下的劳动者也有保护,但不如劳动合同下更明确。事实劳动关系实际就是你们同正常的劳动者没有区别,也是提供劳动,公司支付工资,只少签合同这一项,别的待遇基本相同。
2、关于工作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是他们安排工作时间的底限。你所说的补回休息所差的工时,公司的大概依据是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但这种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方式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征求工会组织意见,并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才能适用。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们的公司应该没有这种权利。
3、另外,要求补回工时只能在你们休息前就明确作出安排。这种由于公司的原因而休息的情况,他们没有权利让你们补回工时,相反他们应该按你们的约定支付你们休息时的工资。
此意见供您参考,如果可以请采用。
支付基本工资。当公司正常营运后公司认为应该补回实习期间休息时所差的工时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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