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起诉是否需要本人亲去

2025-05-15 20: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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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是一般性民事纠纷,不得在其他地方起诉,但只能在被告所在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内起诉。

2、如果是合同或其他产权纠纷,可以根据书面协议选择在其他地方由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情况不允许。

3、如果选择在不同地方提起诉讼的法院认为案件不在法院管辖范围内,则将移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

1、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的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人的住所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地方,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同一诉讼的几名被告居住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地方,则每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第三十四条合同当事人或者其他财产权纠纷,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合同执行地,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原告所在地,主题所在地等,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 但是,不得违反本法关于集体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

3、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起诉两个以上人民法院审理的,首先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属于人民法院管辖。

4、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认定受理的案件不在法院管辖之下的,应当移送人民法院,移送人民法院受理。 转让人民法院认为转移的案件不在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不得自行转移。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异地起诉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注:1、规定是民事诉讼,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提出诉讼。

2、需要原告到法院递交诉状,提供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6、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诉讼

回答2:

回答3:

自然不用本人,有的案件远在外省,怎么可能都要去现场。
随便委托一个人去代理即可,任何人都行。

回答4:

异地起诉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前往办理,也可以委托亲戚朋友或者律师代为办理。但要提供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及当事人签名的起诉状。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