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我在公司走路不小心撞坏玻璃受了伤算工伤吗

2025-05-10 01:45:36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算哦

不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哦

《工伤保险条例》你参考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回答2:

你好:
《工伤保险条例》是这么规定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亲戚“我在公司走路不小心撞坏玻璃受了伤”,如果按照上述(六)的规定,虽是上班,但不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
“骑自行车在刚刚出工地的时候”出事,因此你是否能够证明属于(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中的“预备性工作”呢,虽然有难度,但是建议试试。

回答3:

应算工伤。因为你在上班时间,又在公司里,撞的又是公司的玻璃,玻璃上又没
提醒标志,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义务,没有做到保证你的安全,是公司有错。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走路也是为了上班。

回答4:

不算,这是你不小心的,不关工的事,上级又不叫你去撞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