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和城市低保能同时领取吗?

2025-05-09 05: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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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准的,就可以同时申请低保待遇。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扩展资料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业保险金

回答2:

因为都是属于社保的一部分,一般不能同时领取,只能选择其一进行申请。

回答3:

说句实在话,这两钟钱是互不影响,但因为这一块的钱都是财政社保上出,有的地方可能就规定了,领失业金的不能领低保。
你先问问地方上有没有这样的规定,要没有,那好了,你再去申请低保吧。

回答4:

能,两者是分开的,虽都属救剂补助,但互不包含,且发放部门及程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