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写诉状,带着身份证,到对方住所地 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挂靠合同到期,那么合同就自动解除了,你方没有续合同的意思表示,也就不成立新的合同了
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则合同自动解除。挂靠公司不可以不解除合同。
挂靠一般都要交钱。合同到期了,也就自动解除了,不存在不解除的问题。
1、既然是挂靠合同到期,那就说明合同已经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何来解除合同之说?
2、挂靠合同到期,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合同,或者一方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合同,或者双方明确表示不再续签合同,或者双方有意续签合同但无法就续签合同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解除,何来挂靠公司以种种理由不给解除合同之说?
挂靠合同到期,挂靠合同自动解除,不存在解除合同和不解除合同的问题。所以,你的问题是不存在的问题,属于虚构的问题,属于多此一举的问题,属于杞人忧天的问题,属于无中生有的问题,属于庸人自扰的问题,属于没事找事的问题,纯粹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