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16年12月通过中介租的房子。和中介约定租半年(17年5月31号到期.租金付了半年),5月份中介帮忙转租;合同上写的是到17年9月1号(中介说他们和房东的合同是到9月1号,我的合同也得写成这个日期)。上个月我和中介说不续租了;现在(5月1号)中介说我需要在5月3号之前先把剩下4个月的房租先付了,才能继续住,否则就是违约,中介会罚款两倍月租金、收回屋子。想问一下:(1)我需要交剩下4个月的租金吗;(2)中介有权在5月31号之前收回房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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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完全可以解除此份租房协议理由有:1.你的房东是承租别人的房屋的,在转租给你的时候没有告知出租人,也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此协议无效2.你和你房东的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对房屋内财产及设施的使用权还有费用的分担,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这就明显看出你有权使用,如果房东不给你使用,完全可以以他违约为理由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