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局侦查,侦查完毕,将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也就是复查一遍,检察院复查后,将案件移交法院,由法院再次复查,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
这就是公检法的分工,一件案件由三个机关分工协作完成,并且互相监督。
另:公安局在侦查期间,认为应该逮捕的,要中途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批准,批准逮捕后再交会公安局继续侦查。
起诉是检察院的事,不是警察的事,警察移交案件时,可向检察院提出起诉的建议。
刑事诉讼首先是由公安机关调查,如果觉得构成犯罪,就会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觉得构成,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最后由法院负责审判。
不是由警察起诉,而是公安机关向检察院提起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起诉。
这是法律的规定,公检法分工负责,互相监督。公安负责侦查,检察院负责起诉,法院负责审判。
而这一切都是指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公安是不管的,检察院在民事中也只负责监督。
警察负责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
警察负责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符合条件的移送法院。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