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无论无证驾驶在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
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最高时速超过20公里,整车车重超过45公斤的,一般定性为机动车。交警平常可能不管,但是如果坚持要查处,也算是合情合理。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要做技术鉴定或者对方要求做技术鉴定的,基本也会鉴定为机动车。
基于你所述情形,你可能是遇到假冒的交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是基于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而作出的处罚,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
再就该法的第一百零四条总共就2款,何来第3款.
e照是摩托车的 电动车是电动车了
不用照的
投诉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