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职业道德问题

2025-05-17 05: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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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律师法》第28条第(三)项的规定,律师可以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据此,选项A合法。《律师法》 第19条规定:“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据此,选项B合法。根据《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01条的规定,律师事务所不得向委托人开具非正式的律师收费凭证。据此,选项C违反规定。选项D“约定将存款利息作为律师费”的规定符合自愿原则,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