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安部门的身份户籍系统和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系统暂未实现跨省实时联网查询,公安系统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身份证真实与否,民政部门也无法查阅当事人婚姻信息状况。
婚姻登记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民政局有权为每一个办理婚姻登记的人保密。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地方国家档案馆,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由当事人到档案馆查询。
一般情况下,他人不可以查阅别人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民政局并未全国联网,但是民政局婚姻信息已经完成联网了。
民政局婚姻登记信息实现全国联网。联网后,对推进婚姻登记工作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一是宣告手工办理婚姻登记时代的结束,全面实现婚姻登记工作计算机操作和信息化管理;
二是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联网审查;
三是为进一步转变婚姻登记工作方式、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制度变革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是为启动“全国公民婚姻状况数据库”建设、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和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