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通房丫头的地位低于妾。只有办了手续、有了名分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通房丫头在性事上和妾差不多,仅仅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作为通房丫头,主人要求干啥,就得按照要求干啥,一旦违背命令,很有可能被赶出家,从此成了流浪人(一般做小姐丫鬟的都是贫穷人家的女儿,也就是为了混口饭吃,所以饭碗对她们来说很重要),比如碰到男主人是个老色鬼,对通房丫头图谋不轨,那么也得强忍着,很多通房丫头都有陪睡男主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