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可以分月或者按季度申报,每三个月为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本期金额和累计金额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填写,即季度的总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1、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2、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无论企业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均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