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属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局管理。
1、卫生行政部门是指各级政府中负责医疗卫生行政工作的部门,比如我们常提到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各省、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各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方面的政策、环境工作,具体的执法、业务工作由下属事业单位等实施,下属事业单位包括负责行政执法的卫生监督局(所),负责传染病、慢性病预防控制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前叫卫生防疫站),负责妇幼卫生的妇幼保健院,还有各级医院、乡镇卫生院等。
2、负责全省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研究提出控制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的动作和监督;参与协调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相关的决策研究。
列入政府定价品种的处方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是由国家发改会制定,非处方药品以及各省增补品种是由各省物价局定价。
地方物价局及物价检查所负责监督执行和平时的检查,接受投诉,处罚违规等。
工商管理局和药监局是不管药品价格的。
不是归到哪一个部门来管啊,一般情况下,都几个部门联合管理的。
一般药品招标办有个办公室,办公室有个办公室主任,主任做了不决定的事,招标办还有个领导小组。
如果是风纪问题呢,可以找纠风办。药品资质问题找药监局,质量问题找卫生厅,价格问题找发改委。
物价局和药监局
福州一盒普通的感冒药和一盒消炎药,要五十多块钱,在北京石家庄连这一半儿都还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