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岁离婚的女人去做别人的情人有什么好外

2025-05-13 16: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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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仅仅是做情人,可能暂时可以获得一些物质或精神上的好处,但时间长了,没有多少好处。如果双方相爱,可以考虑结婚才是正确的。做别人情人本身就不对,情节严重,涉嫌重婚罪的,有可能负刑事责任。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回答2:

找一个自己喜欢的人,重新组建一个家庭多好,别给别人做情人,多不好,。还不如给我做老婆,我单身,高176,重75公斤,50岁

回答3:

这个问题可能是吵架因为离婚,然后不想,跟他过下辈子吧

回答4:

看是否真心

回答5:

没什么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