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起,房产继承过户时,不再要求必须进行房产继承公证。《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该规范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推出多项便民措施、公证成为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可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