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抵减不是不用交税,而是可以全额从销项税额中扣除,比如正常情况下每月要交的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而买税控设备则增值税=销项税-税控购买金额,要交的增值税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