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法律援助热线

2025-05-09 10: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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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只是因为晚天后来的同事,还想继续在这个公司工作的话,最好不要告,告了之后就没办法再呆下去了,如果你想走人的话,是可以告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向单位索取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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