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然民事判决起诉的是对方当事人,并非对方的父母,那么可以推定一个事实,对方当事人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其父母依法不应承担对方当事人给己方当事人所造成损害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下,要求对方当事人父母履行赔偿义务,于法无据。只能由对方履行赔偿义务,在对方没有实际能力执行生效判决之中所载明的赔偿义务的情形下,只能与对方协商,或者在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分期赔偿的协议,由对方在保证基本生存需求的情形下,从其月度收入之中分期履行赔偿责任。
2、18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参与民事或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公民自出生时其至死亡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4、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时,负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条、10条、11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