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协调各单位处理疑难信访案件;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处国家、省、市交办的信访案件;负责收集、整理信访信息和全局信访统计、信访调研工作。
秘书科:负责文秘、打字、档案管理;收集、整理、编发控申信息;政工、纪检、党务和老干部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的警务公开工作。
信访接待科: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办理群众来信;处置集体访、串联访、缠访、闹访等异常上访事件。
控申一科:负责接受、转送、立案交办来信来访提出的控告和申诉;督办、催办控申案件,对办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定并呈报、上报;对全局控告、申诉查办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对上访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控申二科: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重要控申案件;对区、县局办结的控申案件进行复核(公开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