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2.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5.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8.从我市公安机关辅警队伍辞职未满五年的,不予招聘录用;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应聘者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相关政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