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农图书馆借书超期以后缴款如何

2025-05-11 01: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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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农图书馆借阅书刊资料逾期处理规定

为了加快书刊资料流通,提高文献利用率,读者借阅书刊资料必须如期归还。逾期又未办理续借手续者,除进行批评教育外,按下列规定处理:

第一条 读者所借图书超过规定的借阅天数(还书日期逢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二条 按借阅规则允许外借的图书,每逾期一天(按实有天数计算),每册书收滞还金0.10元,每册书滞还金收取最高不超过3元;逾期30天以上(含30天),除收取3元滞还金外,再给予停借处理(按逾期天数总和的2倍计算)。

第三条 按借阅规则不外借的书刊资料,由于特殊需要经批准允许借出的,每逾期一天,收滞还费1.00元。

第四条 凡实行押证借阅复印,并规定当班归还的书刊资料,不得携出馆外。违者,除扣证停借三天外,每班罚款0.50元。

第五条 若发现有弄虚作假,逃避缴费者,视其情节,除给予批评教育,停止借阅或通报批评外,在原缴款基数上增加一倍罚款。

借还书

1.在职教工、研究生,进修教师每人限借10册,借期90天(文学类除外);本科生每人限借4册,借期30天;其他读者每人限借图书2册,借期30天。文学类图书每人限借1册,借期30天。欠款或停借期未满,则不能继续借书。

2.还书、续借:读者所借图书资料,到期应主动归还(还书日期逢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期前5日可以续借一次,续借期15天;如果所借图书有其他读者预约,或者读者尚有逾期未还借书、欠款,或者该书已经续借一次,则不能续借;借出图书虽未到期,本馆如有特殊需要,则发出催还通知,被催还的图书须尽快归还,不能续借。

3.预约借书:凡读者急需而馆藏已借完时,读者可通过网络或者直接到出纳台申请预约(文学书不预约),图书馆负责将书刊催还并通知预约读者(电话、电邮、图书馆主页)。读者须在通知发出三日内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过期不予保留。

4.停借:读者因违犯图书馆规章制度的相关条款,从而影响到其他读者的借阅权益,图书馆将予以“停借”处理。在停借期间,该读者的借阅证只有进馆阅览的权益,其它权益功能均被停止,直至“停借”期满为止。

催 还

1111在有其他读者预约的情况下,图书管理系统将对借期为28天以上的图书执行催还、调整其归还时间并向持书读者发出催还通知。持有被催还图书的读者,应按催还通知规定的还书日期归还图书,被催还的图书不能办理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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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南北两馆实行通借通还;所有借书、续借、预约等操作均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读者没有过期所借图书、欠款未超过限额的情况下进行;为保证大多数读者的权益,对未能在规定期限日归还所借图书的读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