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用车贷款办理范围:经办行、借款人、保险人和担保人应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贷款不得异地发放,抵押车辆须在经办行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管理所办理上牌及抵押登记手续,不得异地办理(总行另有规定或批复的除外);一级分行可视情况确定是否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注:具体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