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我只能提示大家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应对违法行并维护自己合法权利、降低各种牺牲的唯一有效办法贵在及时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既维护你的权利。一旦等拆迁方取得了行政裁决书,发出了强拆通知,一切都比较晚了。不要抱有幻想,同时还要避免采取容易被抓住把柄使自己陷于新的麻烦的负面措施。虽然法律维权需要专业水平或经济成本,并且也不是容易办的事,更不是任何人随意写点材料,或者一去司法机关就自然解决问题,但它是群众解决问题必要的合法途径。尽管在法律程序的操作中也可能存在偏向性,但它终究必需对你的诉求做出判决或结论,你对判决或结论不服还可以上诉、申诉,上诉、申诉同样也会有结论,因为终究还有一个相对客观的法在,总会对人的活动产生各种制约,使结局趋向相对客观。凡是涉及法律的问题,必须法律解决,是非曲直由法律定夺。上访、坐等都是没有效果的,上访甚至还授人以柄,不仅浪费时间,还往往招来新的麻烦;舆论曝光也不能代替法律程序,不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具体措施,只对问题的解决起辅助作用。违法行为在群众没有启动法律程序维权的前提下,难免会得寸进尺,有恃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