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但是你亲戚必须证明那个欠条是他被迫签下的。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
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所以 在这种情况下签写的欠条是没有效力的。
要想主张这张欠条被欺骗或被胁迫,你亲戚有责任证明是被欺骗或被胁迫的情况签的字.
当然是无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