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区法的不对了。国家法律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改选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夫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区法院不给执行,就看你们申请的法院是不是有案件管辖权,一般申请执行的法院为被告(用人单位)所在地法院或劳务服务所在地法院。
如果法院在六个月内不执行,你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但是申请执行时你要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
继续向上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