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卓玛是传销吗

金卓玛是传销吗
2025-05-13 02:48: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截止2018年11月30日,金卓玛药膏尚未被认定为传销,金卓玛药膏为吉林省东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旗下产品。还可以自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判断金卓玛药膏当地销售是否为传销,如发现其涉嫌违法《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可保留证据向工商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咨询举报。

《禁止传销条例》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查处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

第九条

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第十条

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由公安机关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十一条

商务、教育、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电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二条

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

第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扩展资料:

企业信息查询方法:

一、打开百度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框输入“吉林省东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点击搜索。

三、点击搜索出的结果暨吉林省东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通过搜索可知,该企业为正常存续状态,未列入经营异常目录,不属于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禁止传销条例

回答2:

金卓玛不是传销,也没有入门费,就是直接拿批发价。

回答3:

反正药膏没啥用,越用越严重,这种微商产品还是小心

回答4:

是不是传销,应当按照其具体的经营运作模式进行判定。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可以简单的归纳为:
1、需要交入门费。
2、需要发展下线。需要不断的找合作者,并打着组建团队的幌子以倍增收入的模式诱导别人。
3、根据下面人头数量和这些人的经营业绩来决定你有多大的回报。

回答5:

就是采取传销的模式,,但是我贴过膏药,效果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