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正常辞职没有任何经济补偿,除非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而辞职。
《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赔偿金的条款主要如下: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