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是县级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书应交到哪里?

2025-05-14 12: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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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县级法院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请国家赔偿书应该交给县级人民法院。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刑事赔偿是指司法机关错拘、错捕、错判而引起的国家赔偿。
  根据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规定,原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原一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原二审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或者对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予以改判的,原二审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可见,县级法院为国家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请国家赔偿书应该交给县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