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搜查普通居民住处要出示什么证件?

2025-05-11 09: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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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是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如果是涉嫌刑事犯罪的,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和工作证。但如果是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