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购买“小产权房”有风险,注意以下手续:
1、土地须建筑(住宅)用地。应该由售房者提供宅基地证书。
2、建筑须符合村镇规划(有规划批文)。必须有原件和复印件。
3、可签村庄、开发商、购房者三方合同。
总之,购前再多方考虑周全,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该类房屋不受法律保护,一般情况下都只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不行哦,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出现问题是无法可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