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弟弟借去4000,借条这样写可以么?

2025-05-09 14:31: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借据合法有效,如若到期后不还可以协商分期还款或者到法院起诉.最好能让他写明借款用途,还有摁手印
如果担心你写的借据有问题,其他楼的样本的可以参考

其实我觉得就算你再借出去1000元,与之前的4000元是拿不回来了,因为他认为你是他姐姐,有了这层关系,他还不还都一样.其次你觉得他还有钱还吗?就算他逾期不还你去法院起诉他且胜诉了,我估计他还是不太可能还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得视情况而定又麻烦.所以我觉得你的钱八成是拿不回了.
但是又不能让他继续这样下去,所以如果他到期不还钱,你可以在借条到期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2年内向法院起诉他,这样可以达到有效遏制他以后继续逼你借钱的目的.但是要有他耍赖不还钱的准备.

有这样的弟弟真让人头疼,哎~~
祝你好运

回答2:

可以去的法院告他
是亲弟弟吗?

借 条 8 大 陷 阱
一、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
案例: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二、是己借款,非己写条
案例: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后张向王索款时,王不认账。张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三、利用歧义
案例1: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案例2:张某向王某借现金3000元,向王某出具借条一张:“借到张某现金3000元,2005年8月17日”。后王某持该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当庭辩称此借条证实王某借其款3000元,要求王某归还现金3000元。后经证实,张某在书写欠条时,把本应写在现金3000元后的借款人名字故意写在“借到”二字后面的空格处,致使欠条出现歧义,以达到不还借款的目的。
四、以“收”代“借”
案例: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五、财物不分
案例:郑某给钱某代销芝麻油,在出具借据时,郑某写道:“今欠钱某芝麻油毛重800元。”这种偷“斤”换元的做法,使价值相差10倍有余。
六、自书借条
案例:丁某向周某借款20000元,周某自己将借条写好,丁某看借款金额无误,遂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后周某持丁某所签名欠条起诉丁某归还借款120000元。丁某欲辩无言。后查明,周某在20000前面留了适当空隙,在丁某签名后便在后加了“1”。
七、两用借条
案例: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八、借条不写息
案例:李某与孙某商量借款10000元,约定利息为年息2%。在出具借据时李某写到:今借到孙某现金10000元。孙某考虑双方都是熟人,也没有坚持要求把利息写到借据上。后孙某以李某出具的借条起诉要求还本付息,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驳回了孙某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借条是凭证,打条收条应谨慎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此外,还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
一是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
二是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

回答3:

你写的借条可以,你很有法律意识。如果下次催款还不出,可以重写借条,借款日期要签到催款那天,避免诉讼时效过期。

最后,楼上提醒得对,要记得让你弟弟亲笔签名,然后按手印。最好整张借条都由你弟弟按照这个格式亲笔书写就更好了。

回答4:

借 条
今借某某人民币现金5000元整(伍仟元整)。于2010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
借款人:某某
身份证号码:
日期
(注:要在借款人的姓名上按上他的手印 还有身份证号上 还有借的钱数上)
到时间不还可以起诉他 也可以继续跟他要 欠条不用重写 在还款期到时找他要,只要你不超过两年找他要一次就不出诉讼时效。但必须要有人证或物证证明你在某一时间找他要过。

回答5:

要有你弟弟的亲笔签名,有手印更好
到时候没还钱的话你可以选择让他重新写借条,也可以在两年内到法院起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