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书如何送达

法院判决书如何送达
2025-05-08 20:06:1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扩展资料:

拿到判决书时正确的处理方式

一、拿到判决书后可以直接翻到最后即判决去下部分,看看法院最终是怎么判决的。简单的说就是胜诉了还是你败诉,还是胜负各占一半。这部分内容就在判决书的最后判决如下部分,一般都会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标的很清楚。

二、通读判决全文。败诉一方固然要看判决全文看看法院判决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明白自己为什么败诉。就算作为胜诉一方也应该仔细阅读判决全文。

判决结果胜诉了并不代表法院认定的事实与表达的事实一致,而且有些案件事实的认定直接会导致当事人其他案件的审理,会对其他案件事实产生直接的影响,如果不及时发现问题,等判决生效后说理的地方都没有。所以无论是胜诉方还是败诉房都应当仔细阅读判决全文。

三、填写法院的送达回证及宣判笔录。无论是否认可这个判决,都应该填写法院的送达回证及宣判笔录。送达回证只是法院向你送达判决书的一个凭证,并不会对实体权利产生影响,并不是说你填写了送达回证就代表你认可了该判决书如果你对判决书有意见可以当场记载在宣判笔录上。

同时填写送达回证的时候一定要记好日期,因为从填写送达回证的次日起及开始计算上诉期了。

四、判后答疑。判决书就专业性很强的法律文书,很多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后会有很多疑问,这个时候千万不要觉得法官很严肃,就什么都不敢问了。

实际上只要你对判决有疑问向法官咨询,法官都会一一向你解释。这个也是法官的工作内容之一。如果对法官解释信服了,你也就明白了判决的意义,如果不信服你还可以提起上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民事诉讼法

回答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六条 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七条 电子送达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委托及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 转交送达之一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 转交送达之二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转交送达期间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 送达回证

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三条 期间耽误和顺延

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回答3: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送达的方式有以下六种:

一、留置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

二、直接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

三、委托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邮寄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法院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法院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

五、公告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

六、转交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转交送达,是指人民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扩展资料:

在中国,经司法机关制作,用以证明业已进行送达行为及其结果的诉讼文书,叫做送达证书,或称送达回证。

如果受送达人是当兵或者在监狱服刑,可以使用转交送达。如果无法联系的,可以使用公告送达。如果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可以使用邮寄送达。反正不论如何,案件的判决书从下达之日起至上诉期满如果没有上诉就发生法律效力。

送达回证应记载的事项是:

①进行送达的司法机关的名称;

②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

③应送达的诉讼文书;

④送达处所及送达时间;

⑤送达方式(包括必要的经过或原因);

⑥应受送达人或代收人、受托送达人以及送达人签名或盖章,在留置送达时,还须记录前述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送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回答4:

法院送达判决书一般采用直接送达给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邮寄送达的方式,当事人拒绝签收的采用留置送达,当事人下落不明的,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判决书的上诉期以送达日或公告期满日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