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变卖、拍卖等方式执行欠债人的房产。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评估过后参加拍卖 时间上 差不多三四个月够了 如果你案子的承办法官手上就你1件案子 三四个月的时间足够了 不过流拍了咋办?现在房子卖给你 你有钱的情况下 你买吗?你以为法院可以强行把房子卖给别人吗?
强制执行阶段会查封房子然后拍卖
三个月你确定能卖的出去??法院也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