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工伤,你说的不算,我说的不算,得由法律说了算。
劳动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可以通过协议来进行了断,但工伤却极为特殊,由于《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工伤标准十分明确,企业与工伤员工未经司法程序“私了”的,员工拿到钱后反悔,司法实践中基本上都是支持的,这就造成“私了不了”的困惑,导致企业不敢轻易采用,经常引发长达数年的不必要的纠诉现象。
但事实上,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避免纠诉,尤其是对于因遗留问题欠缺相应保险的情况下,企业采取情理法并用方式与职工进行工伤赔偿和解也是可行的,毕竟多数职工应该是诚信的,即使其反悔,也只是相应增加赔偿金额,并不会超越法律规定的数额。但选择“私了”时,最好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请个律师,把赔偿款分一大些给他后由他帮你惹一堆麻烦事出来。因为在这一块,仲裁或是工伤认定部门工作人员比律师还熟悉,而且是免费的)。使用行政提供的更加完备的和解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以确保提升和解的成功率。
个人观点,供参考。
有社保的,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社保基金会理赔,没有社保只能要求公司赔偿,协商不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当然可以,最好是让公司帮你申报工伤,进行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