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必须是业主,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主要责任是筹建业主委员会,是专门为广大业主谋福利,替业主维权的民间组成机构,并且按照住建部颁发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业委会成员必须全部由业主组成
筹备组的业主成员可以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筹备组的非业主成员不得竞选业委会委员,因为业委会委员必须是业主。同时全国性的法律法规,如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都没有禁止筹备组的业主成员不得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 各省市的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细则等,对此也没有禁止,有的地方细化明确了筹备组成员终止,筹备组的解散时间,比如湖南的:《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其筹备组成员资格即行终止,筹备组应当从符合条件的推选人员中依次递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第41条第二款规定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筹备组在业主大会成立后即自行解散。
根据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 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 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 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筹备组成员不需要。毕竟组长都是由街道或社区担当,不可能他们也都是业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