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工作的情况下,准时上班下班,这是非常正确的行为啊。但是为了加班而加班、为了留在公司“给老板看”而下班不走,那就不是好同志了。
如果,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甚至提前完成工作的人,下班就走、甚至批准提前下班,又何尝不可呢?必竟加班并不一定等于有责任心,加班也不等于好的工作产出和工作效果啊!
当然,对于那种早晨到公司就开始泡茶吃早饭10点才进入工作状态,手中明明还有事可做却在下午四点就已经开始等待六点准时打卡的孩子,早点让他滚蛋也没什么不好啊。
但是,还有一种情况——这个家伙做事能力一般、干活偷懒还准时下班,但是却是团队的“开心果”,在公司成本可接受的情况下花点小钱留一个耍宝的在公司调节氛围,也是不错的选择。
对我们来说朝九晚五准点上班按时下班天经地义,这个问题太不合时宜。特别是“凭什么我上班就必须准时或者提前,下班就TMD不能让我提前或者准时了?!”
判断一个员工好与不好,不是他在办公室坐的时间,而是他究竟能够为公司带来多少直接的、间接的价值;判断一个公司或者老板好不好,不是他是否允许员工按时下班或者加班必有加班费,而是这个公司、这个工作、这个老板能够让这个员工人尽其才——当然不能少了相匹配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