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打烂老公和小三的家具要负刑事责任吗?

2025-04-30 05: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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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家具属于丈夫的,则这是家庭矛盾,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这家具不属于丈夫,而属于丈夫之外的其他人的,则在物损达到五千元以上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3、法律依据: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