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拟退伍军人可以在部队所在省报名,退伍军人只能报专科的.是地方限制的.广东的只能报广东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学校所在省报名.各个层次考试科目:
专科层次【一般这个层次只是25岁以下退役军人报名】(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专科):行政能力测验。申论 文化综合【包括高中的地理历史政治】
本科层次(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一般是应届毕业生包括暂缓三年就业的报名】:行政能力测验。申论 。民法学
法律硕士:【行政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综合Ⅰ (刑法学、民法学) 专业综合Ⅱ (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改革招录时间安排今年也是差不多这个时间吧,等等吧很快就出来了。
7月15日,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 8月29日、30日,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入学考试按报考职位分别为:专科层次考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本科层次考民法学;硕士研究生层次考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和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9月中旬,公布笔试成绩。 9月下旬,面试、体检和考察。
1.你报考的岗位,和它对应的培训学校的是一对一的。你选择了你报考的单位的职位,也就定了培训的学校。
2.政法干警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比如审判官助理,就应该是去政法大学培养。
3.退伍军人 专科 本科 硕士生,报考没有区别,以后待遇会有差别。但是你报考的单位给你分配具体岗位时,应该是没有区别的,无论你报考的是市还是县,分配时一般都要下放到基层派出所,乡派出所,或是基层派出法院,基层乡镇法院,不会让你在城区里呆着的(也许省会会让吧,或者是关系很强大)。
4.你必须在基层派出所工作7年后,方可交流。这个应该是国家经常提倡的引导大学生下基层的具体实践。
5,你说的是基层政法干警招录,主要是为中西部公检法系统提供干警的。
6.你也可以考虑那种考上后,培训三个月就上班的警察。
7.建议报考省会(或大城市)的岗位,中国大部分地方警察的工资不高,灰色收入,一般的民警是拿不到的。但是江苏,广东的警察工资很高。
(一)确定招录计划。招录计划主要包括:招录单位名称、招录资格条件、招录数量、招录培养院校、招录专业等内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本方案所附培养计划表确定的专业、数量等制定招录计划。改革试点所需政法专项编制,主要从2008年中央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法各系统增加的政法专项编制和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中优先解决。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将划拨的专项编制挪作他用,不得造成新的超编。
(二)发布招考公告与报名。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负责制定此次招考的新闻通稿。招考公告和招生公告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并向社会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拟退役士兵的报名推荐工作,原则上按属地化进行,由总参军务部总协调,相关省、自治区军区负责统一协调本省(区)驻军(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的考务和其他相关工作。对于限拟退役士兵报考的岗位,部队应严格按照地方公告的招考条件和职位需求组织报名推荐工作,经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后,参加考试的人员比例不低于1:5。
(三)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详见附件二)。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本次考试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设置考点。各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以在其他地方设置考点。考务工作在试点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教育考试由相关部门商定并组织实施。
(四)面试、体检、考察和录取。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和军队、武警等有关部门进行。为方便拟退役士兵考生,面试考点可参照笔试考点设置。面试人选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一定比例确定。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50%+(教育考试总成绩÷ )×50%
报考双语试点班的,应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职位的拟录取人选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招录计划两倍的比例推荐给招录院校,由招录院校按职位进行复试。复试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向社会公示,无合格人员的,取消该职位;报考其他职位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拟录取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录取名单通知相关院校和省级教育招生部门,由相关院校按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报院校所在省级招办备案。
首先是报学校,报专业,专科两年,当兵的为专科,大学毕业的为二学位。本科也可报专科,公大以后都是要二学位的,专科从09开始不招了
看每个省的招考条件,若是要外省的就行,比如我们内蒙08年就要外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