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老板给员工买了意外保险,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出事出院后该怎样赔偿??

2025-05-10 06:5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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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意外伤害保险不是法定的,而劳伤保险是法宝的,用人单位无须给劳动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但必须购买工伤保险。
  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购买了意外保险,但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回答2:

一般就是工资照发,再发些营养费,安排休养。保险培款肯定都交医药费了,不够老板出。

回答3:

应当按照工伤来赔偿,具体数额,必须先进行劳动关系认定,再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伤残鉴定,在通过诉讼要求赔偿。

回答4:

  按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