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对的,视同销售不一定确认收入,本题中捐赠不确认收入当然没有收入和结转成本了。企业对外捐赠资产,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不论企业对外捐赠何种形式的资产,一律作为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捐赠库存商品企业以自产产品捐赠活动不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不存在现金流入条件,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标准,不应作为收入处理;税法则要求视同销售处理,因而应在年末进行纳税调整。企业以自产产品对外捐赠时,一般纳税人按商品的公允价值(100000)计算应交纳的销项税额,按商品实际成本(80000),贷记“库存商品”账户,按计算的销项税额(17000),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户,按库存商品成本与销项税额之和,借记“营业外支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