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你说的情况,如果男方的父母在婚前买房,同时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那这个房子在婚后就只能算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以后离婚了,女方也不能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割。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中婚姻编与继承编的相关问题。
一、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该房产的所有权人为男方所有,其父母虽全款买房,但相当于是为男方购买,赠予男方的,且根据房产证登记,该房产为男方所有。
二、其次,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您的描述,若您老公去世后未订立遗嘱,其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您则为该房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之一,您可以与其父母及其子女共同分割该房产所有权。
如果回答能帮到您,请采纳并点赞。
如能提供更为详细的信息,我们可提供更为具体且有针对性地解答。欢迎您电话咨询我们的专家。
如果父母出资购房,只写自己儿子一人名字,该住房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住房产权,属于儿子一人所有,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另一方主张其在买房时亦有出资且婚前买房目的即为结婚共同居住,如果并无充分证据显示有关款项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