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份的个人所得税过了申报期没有交,因为公司没有钱,填的是零申报,能再11月25日补交吗

2025-04-30 07: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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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投资者应在每月或者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上述条款,你可以采用补报或者年终补报都是可以的。

回答2:

这个应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