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诉讼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条件的简单民事案件。
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程序比简易程序还简便,便于当事人快速行使诉权,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节约诉讼成本。对于生效的裁判文书,当事人、第三人或案外人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救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