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各位都已经说了,消防车回场是绝对不允许占用的,如果小区在那要搭建自行车棚的话,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投诉。
其实,从你们那个小区消防车道的实际情况来看,完全用不着占用回车场。按照我国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车道净宽度和净高不应低于4米,而你们那里的车道有9米,完全可以在不影响消防车通行的情况下,沿消防车道隔出自行车棚来、不影响消防车通行即可,只是应向当地消防机构申报。
由业主委员会牵头向搭建自行车棚的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提出异议,如果不听劝阻,可向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申诉。
不符合消防规定。
可以向住户解释,消防验收或检查要罚款的。
6 消防车道
6.0.1 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其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 或总长度大于220m 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6.0.2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其短边长度大于24.0m 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6.0.3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0m。
6.0.4 在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
6.0.9 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0m。供消防车停留的空地,其坡度不宜大于3% 。
消防车道与厂房(仓库)、民用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作业的障碍物。
6.0.10 环形消防车道至少应有两处与其它车道连通。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回车场的面积不应小于12.0m×12.0m;供大型消防车使用时,不宜小于18.0m×18.0m。
消防车道路面、扑救作业场地及其下面的管道和暗沟等应能承受大型消防车的压力。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6.0.11 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如必须平交,应设置备用车道,且两车道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一列火车的长度。
具体看6.0.10条。尽头式要12*12的回车场,如果搭建车棚后不符合这条规定,是不可以的。
这个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这本规范里面的条文。找小区不行的话给消防局打电话看他们管不管了。
PS。规范网上可以下载到。如果找不到。可以给我留言留个邮箱,我发给你,电子版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