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钱两万多,我知道他名字跟电话,现在电话设置打不进,我如果报警可以吗?警察会帮我吗?我在北京

2025-05-08 11: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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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个人认为:
第一、如果您的问题属于“民间借贷”的情形,即您和对方当初就是您把钱借给对方,要求对方以后还钱。那么,这种情形,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围,不属于公安机关的职能范围,即使因报警可能也不会让问题得到解决。处理民事法律关系纠纷,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当地的区县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判决书的形式追回欠款;如果对方拒不执行判决书,您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二、如果您的问题属于“诈骗”的情形,即对方采取隐瞒、欺骗的手段从您那里骗取钱财,经您索要后仍不偿还,那么,这种情况可能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可能构成诈骗犯罪。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报警,由公安机关调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一方面可以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可以追回被诈骗的财物。当然,如果确实是这种情况,将同时涉及到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就是对方要被判刑,民事责任就是对方要向您返还被诈骗的财物。关于追究对方民事责任,可以由司法机关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也可以由司法机关单独提起刑事诉讼,您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等法律文件,一般都是在全国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地方法规、地方规章,才只在当地有效。从您提问的情况看,你遇到的问题应当适用全国通用的法律文件解决,因而,您在哪个地区,并没有区别。
第四、综上,我的答复是:一是如果属于民间借贷,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二是如果属于诈骗情形,可能构成违反《刑法》的诈骗犯罪,可以报警调查和处理。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