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立刑事案件,抓到人发现不够刑事案件,又按治安案件处理或无罪的,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任何案件都不是一成不变的,总会随着案件的侦查,逐步明确起来的。还有很多案件,是公安交到检察院之后,由检察院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情节显著轻微,最后不予起诉。更有些案件最后是由法院判决免于处罚、或者无罪释放。这些都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