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旧房原拆原建手续己办好,现在镇、村要求我移地新建,如果我不答应的话,旧房子能否有赔偿?

2025-05-09 01: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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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完成了审批手续未建,而政府有了新的规划不准建了,则要服从于政府的统一规划。原申请审批的费用可以退返,原居住旧房享受与其它村民同等的拆迁补偿安置待遇。

回答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