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哪位大神懂得,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2025-05-11 17: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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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单位支付员工上班两天的工资即可,其他的申请仲裁也没有用,因为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是可以辞退员工的。而且劳动合同是可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目前才两天没有签订也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2: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起码是程序不合法,没有提前通知工会、征求工会意见),就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年算,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的两倍)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