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别人几个先动手打我,我拿铁棍把他们其中一个打成伤残,算犯法吗?是我犯法还是他们?

2025-05-09 14:2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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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你能证明对方先动手打你 并且是人数占优的话 那么你的罪行会小点 。量刑上能减轻些。法院一般会判你故意伤害 但是受害方有明显过错 。 但是如果对方是多人持刀的情况下 你就可以申请法院按方位过当来处理 。这样是因为根据你受到的危险程度来评估你是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然后是你把对方打残的过程是连续性的还是突发性的 简单说是一下打残还是多下。因为法律上如果对方已经失去继续伤害你的能力的话 或者你已经制止对方伤害你的行为话 你再伤害对方那你就故意伤害

回答2:

  根据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应具备以下五项条件:
  1.起因条件:必须存在不法侵害行为。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必须正在发生。
  3.主观条件:必须具有防卫意图,即为了保护合法利益,为保护非法利益不构成正当防卫。
  4.对象条件:必须针对加害人。针对其他人不成立正当防卫。

  5.限度条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你说的情况,已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属正当防卫。法院可能会判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罪。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回答3:

应该算。责任还是你。因为铁棍属于凶器。防卫过当你就有嫌疑了

回答4:

要具体看 如果是他们打你的过程中你反抗致其受伤 属正当防卫 如果是事后或是你打他的时候加害行为已终止 你就是防卫过当 甚至涉及故意伤害

回答5:

你虽然是正当防卫,但是你有点过火了。主要的责任是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