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会议纪要提议参会人员签字表示对会议的内容认可,如果意见相差较大有不同意见也会在会议纪要中注明(以后追究责任)。
但是目前没有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必须参会的人员都要签字,具体还是要看会议纪要的用途。
会议纪要是一种法定的公务文书,其撰写与制作属于应用写作和公文处理的范畴,必须遵循应用写作的一般规律,严格按照公文制发处理程序办事。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党委(党组)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以党委(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党委(党组)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会议纪要是与会者共同意志的体现,落款应是全体与会单位,故不写落款,不加盖公章,与会者带回去执行就行了。